2014下半年湖北通山县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3)
4、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并在县人社局网站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有自动放弃者,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报县人社局审定后,对拟聘人员在兴山县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后,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限内要求离开的,不办理调动手续,视为自动离职。
四、其它
1、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禁考三年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
2、本次集中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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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山县2014年(下半年)招聘事业单位岗位、职数、条件等一览表
2、兴山县2014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
1-3.doc
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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