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招考普通雇员4人公告(3)
(三)体检与考核
体检由区委组织部(编办)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职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于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区委组织部(编办)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核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雇用。
(四)雇用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龙岗党建网、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办理雇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资格条件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11月30日(“最高年龄30岁”为198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
(三)报考专业目录以附件4为准。
附件(附件2至附件4电子版在龙岗党建、龙岗政府在线等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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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编办)公开招考普通雇员、临聘人员计划表.xls
2、中共龙岗区委组织部(编办)招考普通雇员、临聘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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