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东丽区赴医学高等院校招聘58名卫生人员公告
天津备考交流QQ群:255194964
备考推荐:2014年天津市事业单位考试名师网络课程班
2015年天津市东丽区赴医学高等院校招聘58名卫生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补充人员空缺,推进我区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一支与东丽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卫生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医学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2015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人员可以报考,但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