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赴高校设考点招聘58人公告(3)
报名时携带的证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获得奖学金证书、英语、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综合性大学中的师范生持学校开具的师范生证明报名。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小组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
4、面试。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并将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课的方式进行,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考点学校进行公布
6、按照笔试和面试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由招聘小组集体研究,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7、考察:招聘小组向学校了解拟签约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并由学校出具相关考察材料。
8、选择学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情况确定拟签约人员名单,并根据该职位拟签约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学校。
9、公示和签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对拟签约人员在考点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签约的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书》;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签约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就业协议书》。
10、体检:签约的考生毕业报到前,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11、为保证用人单位的人员需求,首次签约后,如果有岗位空缺,由招聘小组集体研究是否需要进行递补,如需要递补则在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2、签约的考生毕业报到时,因证件不齐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就业协议》,并取消聘用资格,同时,解约的考生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五、招聘工作由区纪检委进行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8510602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891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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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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