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招聘骨干教师10人公告(3)
(五)体检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进入体检人员与招聘计划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由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由北辰区教育局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九)聘用
对已经备案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业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三、招聘后的相关待遇:
1、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教研室、中小学、幼儿园。
2、除享受国家和天津市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外,还享受以下特殊人才待遇:
(1)全国特级教师享受每月1000元津贴;
(2)省部级学科带头人经一年现岗考察表现优秀的,可认定为北辰区名教师,享受每月800元津贴;
(3)协助解决本人、配偶及18周岁以下的子女户口入津;
(4)随迁子女可以安排就近入学(高中及以下)。
咨询电话: 86815819 26390668
监督电话:26391390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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