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北辰区赴哈师大、河师大、吉林北华大学招聘教师60人公告(3)
(六)体检
签约的考生毕业报到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以上环节进行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履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后,凡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书或未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此次招聘的教师,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将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中学或小学工作。具有小学教师资格的教师将分配到小学工作),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二)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2-26390668 022-86815819
监督电话:022-2639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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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天津市北辰区赴哈尔滨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吉林北华大学设立考点招聘教师计划表.zip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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