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招聘2人公告(2)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所有的应聘人员于2015年1月2日~1月20日间填妥《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至邮箱(358307486@qq.com),邮件标题为: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
邮件报名者于2015年1月26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前将报名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复印件以及1寸彩色近照2张,邮寄到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办公室,证件原件待领取准考证时一并审核。
现场报名者于2015年1月28~30日携带报名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1寸彩色近照2张,到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办公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2、报名收费办法:经审核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按照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80元/人。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原件必须由应试者本人签名确认后有效。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须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网站(网址:www.fjsyk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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