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招聘2人公告(3)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上合格线者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五四路7号省医科院十一楼,邮编:350001)
联系人:董海燕 联系电话:0591-87550501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和省卫生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及驻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0591—87856953(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室),0591-87813730(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点击下载>>>
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
2014年11月26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