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甘肃白银市兴堡川电灌工程管理局招聘7人公告(2)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最终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市招聘办组织体检。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市水务局会同兴堡川电灌工程管理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同时写出考察评语。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报经市招聘办同意后,该岗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审批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2.对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署名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提请市招聘办研究取消聘用资格,从本岗位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3.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管理权限由编制、人社部门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4.受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5.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四、纪律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由市水务局纪检组及兴堡川电灌工程管理局纪委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并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报考者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市委办法〔2011〕61号)精神,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应聘人员可登陆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招聘岗位。
咨询电话: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943-8244489
白银市兴堡川电灌工程管理局劳动人事科:0943-5933906
监督电话:
白银市水务局纪检组: 0943-831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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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甘肃白银市兴堡川电灌工程管理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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