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河东区环卫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3)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环卫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以及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招聘人员空缺的,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
六、咨询、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 询 电 话:24320763
举报或投诉电话:24223151
点击下载>>>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5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