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中山横栏镇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公告(2)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统一由横栏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基层工作的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12月19日上班时间内凭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如需代领,请提供报考者本人及代领者身份证。逾期不领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横栏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横栏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2)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3)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横栏镇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社局网站、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由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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