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番禺区委政法委员会招聘租赁岗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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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广州市番禺区委政法委员会招聘租赁岗3人公告
根据《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委租赁岗位合同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政法委”)2名职位,广州市番禺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流管办”)1名职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专业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2014年番禺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4、具有番禺区户籍(应届毕业生须是番禺区生源)。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6、年龄条件详见《2014年番禺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职位表》(附件2)。
(二)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等其他条件。
(三)年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等年限计算以2014年10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4年11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未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二)网上受理考生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2日9:00至16日17:00。应聘者可通过http://www.pyrc.com.cn/info/jlb进行网上预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1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四)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广州市番禺人才大市场(番禺区市桥平康路德胜广场)
(五)资格审核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历鉴定证明;
2、有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和学术成果及获奖材料;
3、计划生育证明(未婚的出具未婚证明);
4、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应届毕业生除外)。
5、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6、打印《番禺区委政法委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报名表》一式一份,表格网上预报名后可自动生成;
(六)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数比例不得少于2:1,比例不足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考职位数。
(七)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打印的《番禺区委政法委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八)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仅限报考其中一个职位。
(九)2014年12月22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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