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年重庆秀山考核招聘80名高中教师公告(3)
4.考核
考核方式采取初试与业务能力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初试(分值100分)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初试。考核评委根据报考人员初试表现及大学期间学业成绩、获奖、任职、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初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业务能力操作。
(2)业务能力操作(分值100分)
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业务能力操作规定比例(见附件1)确定进入业务能力操作人选,若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同时进入业务能力操作。若初试人数未达到业务能力操作规定比例的,则全部进入业务能力操作。
业务能力操作以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一个教学片段,使用教材见《秀山自治县考核招聘教育专业技师人员使用教材》(附件4)。报考音乐、体育、美术、通用技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须加试实作,试讲成绩与实作成绩各占业务能力操作成绩的50%。
考核总成绩=业务能力操作成绩
业务能力操作成绩低于70分不得签订就业协议。
业务能力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签定就业协议
根据考生业务能力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名额等额确定签定就业协议人员,2015届应届毕业生还须现场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请2015届应届毕业生务必自带)。如同一职位签订就业协议人选最后一名业务能力操作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学历从高到低确定。若业务能力操作成绩、初试成绩和学历均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若经确认自动放弃签订就业协议而出现的缺额时,按报考该岗位考生业务能力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人员为签定就业协议人员,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积极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业务能力操作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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