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自贡大安区面向教育系统补充招聘10人公告(3)
八、聘用及报到
经笔试、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由区教育局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招考报名之日起,一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区中小学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区教育局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区属中小学的补充人员考试。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区区属城区近郊学校补充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自贡市大安区监察局0813—5522240)。
十、本方案由大安区人社局、大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3—2210673
大安区教育局 0813—220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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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安区2014年面向本区教育系统补充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2.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安区教育局2014年教育系统补充中小学教师业绩考核方案.doc
大安区教育局
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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