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厦门市第五医院招聘医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30人公告(4)
(十三)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十五)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六)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设置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说明。报名期间,如因招聘岗位设置、资格条件以及其他原因引起强烈争议的,招聘单位应提出处理意见,经主管部门报市公务员局研究后作出是否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考试的决定。报考人员须服从决定。
本考试简章相关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务员局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包括个别岗位是否取消问题,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报市公务员局召集相关部门研究或请示上级后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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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市第五医院招聘编制内医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3.厦门市第五医院招聘医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联系表.xls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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