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3)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210199,2230120(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监督电话:0756—2236293(区监察局)。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其他考生: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四)我区与被聘用者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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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万山区2014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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