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四季度重庆大足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3人公告(2)
(二)现场资格审查
由大足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各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5年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参加资格审查,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审查时间:2014年1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审查地点:大足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433号)。
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对象。
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有变动,以大足区人力社保局通知为准。
五、考核
由大足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招聘单位组成考核组,对确定的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以大足区人力社保局通知为准。
(一)大足区舆情网研中心的岗位考核采取先文字写作能力测试后面试答辩的方式。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超过2:1的,面试答辩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答辩人数1:2的比例,按文字写作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文字写作能力测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例进入面试答辩。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超过2:1的,全部进入面试答辩。
考核中岗位形成竞争的,采用量化计分方式,文字写作能力测试和面试答辩各100分,面试答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答辩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答辩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总成绩=文字写作能力测试成绩+面试答辩成绩。
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等额),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大足区田家炳中学校教师岗位考核采取上片段课或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与实际运用的能力,考生用普通话回答问题。
考核中形成竞争的岗位,采用量化计分方式,满分10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考核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核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等额),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采用量化计分的,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由招聘单位与考生签定就业协议书。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大足区舆情网研中心的岗位则依次按文字写作能力测试成绩、面试答辩成绩、最高学历所学科目可量化成绩平均分高者优先;大足区田家炳中学校教师岗位则依次按学历、最高学历所学科目可量化成绩平均分高者优先。
体检由大足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大足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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