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平湖市青少年宫舞蹈专职教师招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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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平湖市青少年宫舞蹈专职教师招聘1人公告
平湖市青少年宫因工作开展需要,经报共青团平湖市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
舞蹈专职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校外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4. 具有舞蹈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有舞蹈专业学历及2年以上从事舞蹈教学工作经验。
三、招聘录用的程序
根据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考核相结合办法,经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1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5:00
2.报名地点:平湖市青少年宫副主任室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有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完整报名表。
4.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法》、《教师法》、《舞蹈史论》及校外教育相关政策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考察: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考察由平湖市青少年宫组织。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四、录用
录用人员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决定录用的,与平湖市青少年宫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按《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和终止。
五、相关待遇
年终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年收入按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标准发放。
六、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3.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4.本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平湖青少年宫。
报名联系电话:15858330097
联系人:王老师
平湖市青少年宫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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