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学年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第一批招聘1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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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学年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第一批招聘19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本次招聘共有7所学校,具体招聘学校、职位(学科)、人数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2。
应聘人员应具备公告及职位(学科)规定的招聘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
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生源、户籍不限。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者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部属师范院校毕业生。
②浙江省省级优秀毕业生(含校级5%学子英才毕业生,应由所在学校出具已具备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5%学子英才证明)。
③浙江省内高校师范类优秀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至少取得一次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需提供相关奖学金证书)。
④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3.符合公告规定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应聘者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其中研究生学历的,还须取得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毕业证书、认证书取得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二、招聘原则、办法和步骤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2日9:00~13:00。
2.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田家炳教学楼17幢二楼212室。
3.报名要求:应聘者需带近期免冠1寸照1张,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师范生证明、省级优秀毕业生(或校级5%学子英才)证明、校级奖学金证书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普通话、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或其他荣誉证书的,也可提供。
4.应聘者按学科进行报名,在签约阶段明确职位。
5.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学科)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学科)招聘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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