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学年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第一批招聘19人公告(2)
(二)笔试
笔试初定于2014年12月12日(报名当天)在浙江师范大学内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报名时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百分制。报考人员同时携带笔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2B铅笔、橡皮,按照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14年12月13日上午8点在浙江师范大学5幢研究生楼一楼公告栏内公布。同时,在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byzrs.gov.cn)人事招考通告“2015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第一批招聘教师公告”栏(下同)和鄞州教育网(www.yzjy.gov.cn)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百分制,不足60分的淘汰。面试暂定于2014年12月13日上午在浙江师范大学5幢研究生楼一楼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时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签约对象。如遇总分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
(四)签约
签约时间拟定于2014年12月13日下午1点进行。应聘者按其报考学科选择职位,若有放弃的可在该学科招聘指标数2倍内依次递补。完成职位选择的应聘者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
签约人员参加由鄞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定。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
2015学年开学前,区人力社保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取得应聘职位(学科)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见习期(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见习期(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87525740、87525748
监督电话:8752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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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5学年鄞州区教育系统第一批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宁 波 市 鄞 州 区 教 育 局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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