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荔湾区招聘社区居委会招聘87名专职工作人员公告(2)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各街道根据综合成绩高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并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当天携带身份证,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负担。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街道负责对拟录用的报考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对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主要到原单位调查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奖惩情况;对失业人员,到其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了解其具体表现、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将根据其他人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各街道综合评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培训
区民政局统一组织新聘用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等相关知识。
四、凡涉及本次招考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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