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3)
(五)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和技能等。
1.笔试结束后,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须提供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加盖公章的待业证明;准考证原件。
(2)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
(3)学历学位证明、岗位要求相应证书;
(4)近期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缺少上述证件和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3.组织面试。
资格复审完成后,由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待资格复审完成后另行通知。
4.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工作结束3个工作日后,面试成绩将在“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网址:www.ynmj.gov.cn”公布。
(六)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察
由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按计划招聘数等额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和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www.ynmj.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所聘人员报到时,必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纪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执行。监督电话:0871-63132210
(三)未尽事宜由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负责解释。
六、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处:0871-63982716、63191855
监督电话:0871-6318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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