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临汾襄汾县公开招聘30名医务人员公告(2)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报到证、档案等有效证件(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襄汾籍考生须先到县人才市场报到,持档案、报到证存放证明报考),携带六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照,到襄汾县政府北楼四楼东会议室,经审核后,填写《襄汾县2014年招聘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根据晋价费字(2013)223号文件规定,每人按两科收取考试费100元,报名费10元,合计110元。报名时,必须由本人亲自报名、填表,并留取指纹,不得由他人代替,否则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计划,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在五年内取消其在襄汾县范围内的应聘资格,并按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和纪律予以处理。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报名人员如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组视情况研究调整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1.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1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请于12月12日上午凭身份证、缴费票据到襄汾县政府北楼四楼东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卫生法律法规等,占20%)和岗位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所报岗位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占8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者,方可参加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岗位排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个别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及格线以上人员可确定为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采取口述方式进行测试。
面试按一科收取50元面试费,于领取面试通知时交纳。
(1)临床、口腔(县医院)、急诊急救岗位,为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内容。
(2)产科医师、口腔(中医院)岗位,为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内容。
(3)卫生信息管理岗位,为病案管理、检索、编码、统计等相关知识。
(4)护理岗位,为护理操作技能及护理相关知识。
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抽签决定面试试题,面试时间10分钟。
3、总成绩计算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点)
(三)考核、选岗、体检、公示
考试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到低排序(招聘岗位计划人数大于或等于进入面试环节人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且个人总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为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确认。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及上肢或下肢不能运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二级以下、显著胸廓畸形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体检在县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卫生局组织实施。经体检合格,公示聘用人员名单(在襄汾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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