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芜湖市规划展示馆招聘3人公告(3)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因考察结果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聘用手续。
(六)聘用与相关待遇
所聘人员根据《芜湖市事业单位编外补充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和劳务派遣。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按我市事业单位编制外补充人员相关规定计发工资待遇并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六、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人社部门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指导、监督。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按规定予以处理。
七、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芜湖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3821410(芜湖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553-3821397(芜湖市城乡规划局监察室)
上述电话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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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城乡规划局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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