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大竹县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5人公告(2)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后,组织实施考核。
六、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为序,由考生本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的聘用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成绩相同者以本人最高学历为先),并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批。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人事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考试任一科成绩为零分者;
2、违法生育人员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者;
3、在定向招聘的任一环节,招聘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定向招聘相关条件、规定者;提供虚假信息、作弊者;破坏或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者。
七、纪律及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有违纪违章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成绩、体检、考核、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统一在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cdzrsj.com)发布,同时在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示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各招聘环节考生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大竹县委组织部、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四)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县人社局纪检组:0818—6227615
县农业局纪检组:0818—6252061
县畜牧食品局纪检组:0818—88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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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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