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柯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赴医学院校招聘12人公告(3)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聘用后进入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待遇对应岗位性质,按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服务期限聘用合同,未满服务期离开单位的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体检、考核不合格的;
3、不服从柯城区卫生局统一安排或逾期不报到的;
4、未在2015年8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需提供学位证书);
5、其它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三)此次涉及的招聘职位若有放弃均不递补。
(四)此次招聘工作纪律监督电话:0570-3022579;0570-3026203,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柯城区卫生局酌情掌握。招聘咨询电话:0570-303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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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柯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赴院校招聘报名表.doc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局
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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