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连平县事业单位招聘73人公告(2)
三、招聘程序
(一)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县人社局划定。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可在2014年12月25、26日(笔试前二天)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连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有关事项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审查,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是报考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面试成绩高底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凭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体检
考试结束后,各招聘单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