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新宁县事业单位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17日
2、报名地点:新宁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
3、报名需带的证件和资料:
①本人正式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3张;
④已婚者须由户口所在地乡镇计生办和县计生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报名证件齐全者可以委托报名,但须提供报考者亲笔委托书。
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并在报名时作承诺签字。
4、志愿申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或重复报名无效。
5、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和测试
1、专业理论考试(笔试)
专业理论考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专业理论考试主要考试应聘人员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理论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70%。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人社部门指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专业理论考试(笔试)时间与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按照专业理论考试(笔试)成绩占7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各职位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理论笔试成绩为准。
招聘职位在报名时符合开考条件,而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为1:1的考生专业理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科成绩必须都在60分(含)以上,否则不得参加体检,不得列为拟聘用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根据同一职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职数。
(五)复审和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核,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素养、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如有资格复审和考察不合格或弃权者,则按同一职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复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的范围内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根据人社局下发的聘用文件办理进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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