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新宁县事业单位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3)
五、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及考生报名填写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考试、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被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岗到位。办理招聘手续后未按时到岗到位者,取消聘用资格,不进行递补。
4、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5、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本次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0739-4822345(人社局办公室)
13975920423(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3762490648(新宁县农业局)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农业局负责解释。
2、考务咨询电话:
0739-4822345(县人社局)
0739-4822547(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0739-4811800(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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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新宁县农业局
新宁县监察局
201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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