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招聘1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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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招聘11人公告
根据《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番人社〔2011〕64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环保系统)租赁岗位合同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广州市番禺区环保系统11个租赁岗位合同工职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4.番禺区户籍。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6.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二)学历学位和招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要求等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三)年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等年限计算以2014年11月30日为界(以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4年12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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