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招聘3人公告(2)
三、招聘程序
(一) 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者须携带的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经广东省主管部门认证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省教育部门学历(学位)鉴定书、获奖证书、计划生育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版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交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报名材料不符合条件的现场退回。
2、报名地点:清远市新城二号区北江二路建设大厦B座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大堂小会议室。
3、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8日 - 12 月19日(共 2天)。
联系人:王小姐、吴小姐,联系电话:0763-3389228。
(二) 资格审查
由本局负责,根据报名者所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前来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60分为合格线。应试者考试当天需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在7个工作日后在我局公布。
2、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在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由我局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定。应试者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将在3个工作日内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为合格线,总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公布。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且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由我局统一组织到清远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负。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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