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2)
六、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成绩,按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两个岗位,分别在所报用人单位范围内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人员缺额数量比例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体检、政审
市消防支队统一组织考察对象到地市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条件,组织实施政审。政审主要内容包括:年龄、户籍、文化程度证明、现实表现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等。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组织参加岗前培训。
八、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市消防支队统一组织,采取集中培训方式。消防文员集中培训时间为7天,消防队员集中培训时间为30天。消防文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部队条令条例、规章制度、防灭火常识、公文写作等。消防队员培训内容按照消防部队新兵训练标准执行,培训结束后基本达到义务兵训练标准。培训结束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考核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签订合同
岗前培训合格者在各地消防部门试用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能够胜任岗位需要、满足工作需求的,各地消防部门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合同期满即行终止。留用、续工的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能胜任岗位需要、满足工作需求的,不签订劳动合同。
十、待遇保障
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试用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聘用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根据当地有关规定确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人身意外伤害等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军队和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证其依法享有的休息和休假权利。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信阳市鸡公山大街259号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
咨询电话:0376-6601527。
十二、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对应聘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工作。
附件 1. 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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