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北川中学高中教师招聘30人公告(3)
(四)考核
1.初选:通过对个人简历、有效成绩单(重点是专业成绩)、获奖证书的审查,确定初步人选,并由本人填写《2015年拟选聘教师基本信息登记表》
2.试讲:组织初选合格人员分学科实施试讲,考察其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及语言表达、思维应变等能力。
3.面试:通过对话交流,考察其思想素质和专业素养。
4.考核小组成员讨论拟定人选。
5.签订协议。通过以上考核程序,确定招聘人员,并由县教体局和北川中学与应聘者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一)考核合格且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于2015年6月30日上午8:00到北川中学集中统一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违约。
(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三)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考察。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就业协议。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应在2015年7月31日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因考生自行负责。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除取消其聘用资格外,2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谨徇私舞弊。
(二)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4823175
县监察局:0816-482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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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直接考核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北川羌族自治县直接考核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报名信息表.doc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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