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雁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5人公告(2)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内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过错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身份证与档案年龄不相符合的;
8. 已在编在岗的原编制所在单位不同意招聘的;
9.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相关要求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衡阳晚报公布,具体公告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y12333.gov.cn)、雁峰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yfq.gov.cn/main/index.shtml)、雁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yfqjyw.com/)等媒体发布,发布时间为七个工作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雁峰区党政门户网、雁峰区教育信息网,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摄像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8日-12月22日(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地点:雁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六楼会议室(先锋路5号),咨询电话:0734-8535404。
3.报名程序及要求: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表可网上下载),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人缴纳考务费200元(不含体检费)。
4.报名提交资料:
报名者均须提供近期正面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小学教师岗位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县(区)级以上获奖证书。幼儿园教师岗位另需提供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