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雁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5人公告(3)
5.注意事项:
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初审通过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 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初审通过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批准,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三)《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具体时间详见指定网站公布,地点:雁峰区教文体局六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734-8535404),领证时必须出示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票据。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综合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幼儿园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教学指导纲要》),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雁峰区教育信息网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核。(申请咨询电话:0734-8535404)
(五)资格复审
笔试工作结束后,由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笔试通过者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时提供的各项资料原件;2009-2013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复印件;编制单或全额拨款编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审通过后才能进入下一轮面试。复审不通过的,自动递补。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报考者凭《面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
所有岗位均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具体比例为:中小学教师岗位按拟录人数1:2,幼儿园教师岗位按拟录人数1:3。
3.面试内容及评分:
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初中化学四个学科面试以试教的方式进行,备课、上课时间各为20分钟,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形象气质、教学基本功、课堂驾驭能力、对教材的处理能力、新课程理念,总分100分,当场亮分。
小学体育学科面试以综合测试方式进行,综合测试包括试教和特长展示两部分,总分100分,其中试教70分,特长展示30分。试教备课、上课时间各为15分钟,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形象气质、教学基本功、课堂驾驭能力、对教材的处理能力、新课程理念。特长展示时间为5-10分钟,当场亮分。
小学计算机学科面试以特长展示为主,总分100分。计算机特长展示为多媒体课件制作,时间为60分钟,当场亮分。
幼儿园面试以综合测试方法进行,综合测试包括试教和才艺展示两部分,总分100分。其中试教60分,才艺展示40分。试教是对规定幼儿园课程中的某片断内容现场备课半小时后公开教学,时间限定20分钟内。才艺展示包括唱歌、跳舞、弹奏、绘画等专业技能,时间限定10分钟内。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成绩可登录雁峰区教育信息网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核。招聘人员按笔试成绩占30%和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负。若出现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学科递补1次)。
2.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由考察组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取消拟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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