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营山县事业单位遴选3人公告(3)
五、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常识、政治常识、经济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常识、公民道德建设、时事政治等。笔试范围不指定复习教材。
2、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12月24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12月25日12:00前在营山人事人才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网站查询。对《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向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查分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相关规定办理。
(二)面试
1、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公开遴选岗位名额的比例为3:1,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3、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4年12月26日上午8:30-9:30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点参加面试报到。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出现此种情形时,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遴选资格。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遴选单位于2014年12月29日12:00前在营山人事人才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调名额,按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进行加试(加试办法为面试)确定,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两天在营山人事人才网上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的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核
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的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核对象。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遴选人员,并在营山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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