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考雇员6人公告(3)
(二)面试。
1、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笔试考试结束后20日内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另行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2、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1:3的比例由我局确定,笔试入围分数线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雇用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事项通知在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在面试结束后5日内完成,体检按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时,由我局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若进行递补的,其缺额按报考同一岗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雇用人选,拟雇用人员名单在本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五、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后,择优雇用。考生面试后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雇用的,三年内不得报考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事业单位。
本通告由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8337756,监督电话:0760-88337693。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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