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7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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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76人公告
为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水平,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0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二)》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荔湾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工作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技兴医”、“中医强区”战略,全力推进特色专科品牌建设和中医“三名”(名医、名科、名院)建设,有效地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临床科研水平位于广州市区级单位前列。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数量
2014年下半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6名,分别是广医荔湾医院24名、区人民医院16名、区妇幼保健院16名、区中医医院11名、区第三人民医院2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名、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2名。详见《2014年下半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具体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荔湾(http://www.lw.gov.cn)查看。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含增城、从化)须符合穗府〔2014〕10号文件的《广州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 http://www.gz.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gov/s2811/201403/2632488.html);拟聘用人员需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办理人才引进及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聘用。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2014年下半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规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
1、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1)具有大专、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8日后出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8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2月8日后出生);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2月8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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