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事业单位招聘32人公告(3)
2.面试
(1)乌兰牧骑招聘岗位面试内容包括:视唱、练耳、指定曲目演唱、自选蒙语或汉语曲目演唱以及其他技能展示。
(2)面试时间、地点、应携带有关证件及有关注意事项祥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总成绩的计算
报考乌兰牧骑招聘岗位考生按照面试成绩占80%、笔试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报考其他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确定
进入体检阶段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排列顺序,按与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因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人数的,乌兰牧骑招聘岗位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其他招聘(选调)岗位直接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阶段考生名单与考试总成绩一同在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上公布。
2.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由市公开招聘(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经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取消其聘用(选调)资格。
3.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公开招聘(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确定拟聘用(选调)人员及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聘(含选调,下同)人员。
2.对拟聘人员在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7天。
3.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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