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四川宝兴县学校教师招聘10人公告(3)
(五)公示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其他
(一)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纪律监督。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
(三)严肃招考工作纪律,对于违反工作纪律者,将按规定从严查处。
五、咨询电话
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6822583。
宝兴县教育局:0835-6822657
特此公告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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