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广州海珠区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9人公告(3)
(六)有关说明
1、因未达到规定报考人数而取消相应招聘职位的应聘者将退还已缴纳的考务费;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2、应聘者所具有的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资格条件必须与所应聘的职位相对应。如:招聘职位条件为“临床医学、本科、学士”的,应聘者如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大专,第二学历为医学影像、本科、学士的不可报名;应聘者如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本科同时具有学士学位,第二学历为非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可按本科学历条件报名。
3、本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填写专业均采用点击选择,没有专业选项的即为不符合报名专业范围,不接受报名。有关专业对应的问题:(1)专业为中医学、预防医学的不可报“临床医学专业”职位;(2)专业为中医类的不可报“神经内科、妇产科、呼吸内科专业”职位;(3)专业为中医护理学的不可报“护理学专业”职位;(4)专业为药剂的不可报考“药学专业”职位;(5)专业为临床医学的可报“全科医学或临床医学专业”职位。
4、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
(一)凡没有按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按聘用岗位要求,卫生系列需通过相应的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届毕业生,须在聘用后3年内通过有关资格考试;其他无执业资格条件要求、可通过认定程序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的聘用岗位,须在符合认定条件后半年内通过有关认定手续。
(二)持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的社会人员,不符合确认条件或符合确认条件后半年内不能按要求办理换证确认手续的。依据为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
应聘人员如需了解招聘单位的情况,请按招聘职位表中各单位的联系电话直接向招聘单位咨询。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4391537(资格条件咨询)、020-34370929(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监督电话:020-84432495(海珠区卫生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1、2014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专业目录.xls
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局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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