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武冈市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3)
(四)体检
同一职位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入围体检对象出现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依次按学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出现缺额,不予递补。
(六)聘用
考核完成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七个工作日,举报电话:4289217。凡公示期间发现(或有实名举报)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未尽事宜由武冈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冈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1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