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冷水江市事业单位招考教师岗1人公告(2)
1、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幼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幼儿教育理论基础专业知识两科,各科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笔试时间
公共基础知识: 2015年1月 2 日9:00—11:00
专业知识(幼师岗位):2015年1月2日14:00—16:00
申论: 2015年1月2日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公布。
2、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人选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幼师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名,其它岗位按申论成绩排名),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比例参加面试的,须经娄底市人社部门同意,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3)面试内容:幼师岗位和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实行专业技能测试,其他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参加考试(笔试、面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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