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阳江民政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2人公告(2)
(四)体检和政审
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参照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招聘体检标准,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政审人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政审考核工作由市民政局组织。
(五)公示
对经过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初定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报考者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后,聘用为阳江市民政局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市民政局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两年一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市民政局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聘用人员福利待遇参照《阳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初次聘用人员为四级职员辅助类职位二档工资。
联 系 人:李宜天、庞静静
联系电话:0662-3367222、3367733
附件:《阳江市民政局公开招聘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阳江市民政局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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