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福建永定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选调工作人员第二次招聘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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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福建永定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选调工作人员第二次招聘3人公告
一、选调职位和条件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永定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财政全额核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2名、文秘人员1名。
(二)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管理岗位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3、本县在编在职事业(财政核拨)单位干部,40周岁以内,工龄满10周年以上;乡镇事业干部必须具备乡镇5年以上工龄。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企业管理、经济管理、审计、会计、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专业。
5、有国资、国企监管等工作经验或中级以上会计、审计、经济专业职称者优先。
(三)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文秘人员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3、本县在编在职事业(财政全额核拨)单位干部,35周岁以内,工龄满10周年以上;乡镇事业干部必须具备乡镇5年以上工龄;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秘专业毕业。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延长到2014年12 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为:县财政局一楼人教股,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605906870,5832307。
(二)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3、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一份(A4),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及盖章。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公务局会同县财政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合格者,退还报考材料。
三、选调办法
本次选调采用直接办理调动或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一)直接办理调动
应聘人员为县直单位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含参公)干部。
(二)考核择优聘用
1、报名人数超出选调职位数;
2、应聘人员为乡镇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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