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珠海市香洲区招聘教师42人公告(西北考点)(2)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③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⑤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⑥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2.应聘人员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学历学位: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②专业: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相对应。其中: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教育学专业,分方向的,按照专业方向报考对应的学科;未分方向的,可报考中小学语文或中小学数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学可报考中小学语文或中小学数学。中小学教育专业,分方向的,按照专业方向报考对应的学科;未分方向的,可报考中小学各学科。在英语为母语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可报考中学英语。
③普通话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和现场确认
从公告之日起,香洲教育网(http://xzedu.zhuhai.gov.cn)开始接受网上报名。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及时修改查询密码,打印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学科。网上报名后,考生需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采取初审报名材料等方式进行,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月8日(9︰00-12︰00,14︰00-17︰00)。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二层东报告厅(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同时截止。
通过初审的考生安排参加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具体安排,于2015年1月9日17︰00前在香洲教育网公布(未获笔试资格人员名单不予公布)。
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场资格确认后,符合条件的珠海市香洲区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以选择免笔试直接面试(现场确认时须做出选择),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选择免笔试的珠海市香洲区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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