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珠海市香洲区招聘教师42人公告(西北考点)(3)
【注】不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材料
①《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
②身份证;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④学业成绩单(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
⑤已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暂缓就业证明或可改派证明或报到期限内的报到证等证明材料);
⑥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⑧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①②③④⑤项。
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①②③④⑤⑥项。
港、澳、台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项。
国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⑧项。
(三)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笔试时间:2015年1月10日,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笔试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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