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市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选聘3人公告(2)
(二)报名须提交资料
1、《深圳市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选聘职员报名表》(原件,贴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详见附件2);
2、身份证、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准备2份,交1份,自留1份,空表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者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5、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6、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可参加适岗能力测试,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
三、考试
考试由深圳市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负责组织,应聘人凭报名表和身份证参加。
考试形式:适岗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结束后,各岗位在测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测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测试结束一周后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http://www.psxq.gov.cn/)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通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用人单位须在30日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按议事规则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