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海市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工作人员招聘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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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上海市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工作人员招聘10人公告
上海市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创建于1969年5月,是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的专业从事职业安全与健康服务的公益型事业单位,是一家集职业危害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监测检验与评价、应用科研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综合防治与健康促进为一体的核心专业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超声波医生(3人)、皮肤科医生(1人)、眼科或五官科医生(1人)、职业病科或内科医生(2人)、护师(1人)、放射防护(1人)、化学品安全资料编制及理化鉴定(1人)。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超声波医生
1、招聘职位说明:
为本院相关服务对象提供超声波检查,负责病房、门诊及职业健康体检的超声波检查的诊断报告,以及对相关仪器的保养、维护等。
2、招聘对象及条件:
45周岁以下,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操作熟练,三年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影像科等专业科室工作经验,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学影像与放射科医师执业证书,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彩超上岗证者优先;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协作精神强,既往无医疗事故,并具有良好的服务水平和较强的医患沟通协调能力。
(二)皮肤科医生
1、招聘职位说明:
负责本院病房、门诊及职业健康体检的皮肤科检查诊断等工作。
2、招聘对象及条件:
40周岁以下,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医师资格证书和皮肤科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五年以上相关临床经验,计算机操作熟练,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协作精神强,既往无医疗事故,并具有良好的服务水平和较强的医患沟通协调能力。
(三)眼科或五官科医生
1、招聘职位说明:
负责本院病房、门诊及职业健康体检的眼科或五官科检查工作,参与涉及眼科或五官科的职业病诊断等工作。
2、招聘对象及条件:
40周岁以下,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医师资格证书和眼科或五官科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五年以上相关临床经验,计算机操作熟练,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协作精神强,既往无医疗事故,并具有良好的服务水平和较强的医患沟通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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