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南充高坪区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10人公告(3)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而影响体检人员确定的,按《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办法确定,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三天在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上网查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察
由高坪区委组织部和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选择单位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单位选择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若考试总成绩并列,则成绩并列人员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选择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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